水产前沿网,网聚全球水产华人!

水产前沿网 |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紧急!强拆网箱!广西南宁800万斤鱼“求助”!

2017-11-9 21:43| 发布者: 御城雪| 查看: 221408| 评论: 0|来自: 中国水产频道

摘要: 昨夜,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农商会会长潘健章(以下简称“潘会长”)致电笔者寻求协助,表示上林县有八百多万斤不同规格的网箱养殖淡水鱼急需处理,原因是政府将于2017年11月8日起,预计一个月内将对该县非法养鱼网箱强制 ...
  中国水产频道独家报道,

  文/水产前沿 综合报道

  昨夜,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农商会会长潘健章(以下简称“潘会长”)致电笔者寻求协助,表示上林县有八百多万斤不同规格的网箱养殖淡水鱼急需处理,原因是政府将于2017年11月8日起,预计一个月内将对该县非法养鱼网箱强制拆除。

  据潘会长介绍,大龙湖属于风景区,同时属于饮用水源,属政府规定的禁养区。近年来不断有养户在该区域进行非法养殖,对大龙湖风景区水质及饮用水源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。


  潘会长还向笔者反映,关于网箱拆除的通告,上林县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已向当地养殖户发出过多次。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《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大龙湖景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》,限各网箱养鱼户于2017年5月15日前自行处理养殖鱼类并拆除养鱼网箱;上林县农林水利局2017年9月26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做出了“限期于15日内自行拆除养殖设施”的行政决定,并于2017年11月2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向各网箱养鱼户发出强制拆除前催告书,限各网箱养鱼户三日内自觉履行上述行政决定;2017年11月7日,上林县人民政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发布《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大龙湖景区养鱼网箱的通告》,通告表示将于2017年11月8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非法养鱼网箱执行强制拆除。

  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大龙湖景区养鱼网箱的通告



  1979年,该水库允许渔业生产的文件




  2017年8月21日,该地区5名养户自费去北京上访的文件





  2017年9月26日,上林县农林水利局对该地某养殖户做出的处罚决定文件

  “今天是该地区网箱强制拆除的第一天,参与拆除的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超过百人,并携带警犬、配有救护车等。”据上林县某养殖户反映,当初因修建水库,自家的农田被淹,多年来只能靠渔业为生。如今网箱拆除,生计难以维持。他们在今年8月21日曾组团到北京上访,却被告知不能越级上访,诉求被返回本地相关部门处理。

  潘会长告诉笔者,政府近日要求上林县商会积极提供渠道,协助养殖户卖鱼。养殖户除了自己联系鱼中,也可以通过上林县商会的渠道,尽量按照市场价格从优卖鱼。


  以下为上林县急需清理的网箱养殖品种及数量清单,希望广大有需要的朋友尽快联系潘健明报价和收购,电话:13924846322


  【关键字】:清拆 网箱 水产养殖
转载声明

1、本网站所有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的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资料,版权均属于水产前沿网原创(独家)所有,非经授权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,授权转载时须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。

2、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,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。

3、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(独家)文章,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。

扫描二维码手机阅读

鸡蛋

雷人

酷毙

漂亮

鲜花

最新评论

重点推荐

讨论热点

    微博互动

    免责声明:

       1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水产前沿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    
       2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水产前沿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    
       3、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15天内来电或来函与水产前沿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020-85595682。

    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