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产前沿网,网聚全球水产华人!

水产前沿网 |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养鱼大量死亡?非缺氧、投毒、污染,而是死于....

2017-11-8 22:44| 发布者: 一片云| 查看: 44979| 评论: 0|来自: 中国水产频道综合整理

摘要: 我国水产养殖产量已经连续多年居于世界第一位,但是高产量基本上是由于更大养殖面积和更高的养殖强度带来的,而这样的后果是为了维持这样的产量。为了控制养殖病害的发生,就必需使用较多的药物。当前,渔药在我国水 ...
       中国水产频道综合整理报道,

        我国水产养殖产量已经连续多年居于世界第一位,但是高产量基本上是由于更大养殖面积和更高的养殖强度带来的,而这样的后果是为了维持这样的产量。为了控制养殖病害的发生,就必需使用较多的药物。当前,渔药在我国水产动物的病害防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,与此同时,相当多的生产者对渔药知识的肤浅,对药物的科学使用及停药期的忽视,往往导致水产品药超标问题,渔药使用不当,还将引起鱼塘大规模死鱼,养殖户损失惨重。在此,提醒各位养殖户要科学、安全、合理使用药品。这里有一份鱼类敏感的24种药物和渔药配伍禁忌知识表,请收藏。再说提醒大家一定要慎用渔药!
  
  1
  
  菊酯类杀虫药
  
  水质清瘦,水温低时(特别是20℃以下),对鲢、鳙、鲫毒性大;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释倍数较低时,会造成鲫鱼或鲢鳙鱼死亡。虾蟹禁用。
  
  2
  
  阿维菌素溶液
  
  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释倍数较低或泼洒不均匀,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。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的情况下,易导致死亡。
  
  3
  
  含氯、溴消毒剂
  
  当水温高于25℃时,按正常用量将含氯、溴消毒剂用于河蟹,会造成河蟹死亡,死亡概率在20%~30%。在水质肥沃时使用,会导致缺氧泛塘。
  
  4
  
  杀虫药(敌百虫除外)或硫酸铜
  
  当水深大于2米,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水体药品用量,并且一次性使用,因药物渗水深度一般不会超过2~3米,如果仍按实际深度计算用药则会容易造成鱼类死亡,概率超过10%。
  
  5
  
  氯硝柳胺
  
  用于绦虫治疗有特效,但对鱼类剧毒,注意把握好用量。
  
  6
  
  甲苯咪唑溶液
  
  按正常用量,胭脂鱼发生死亡;淡水白鲳、斑点叉尾鮰敏感;各种贝类敏感。无鳞鱼慎用。
  
  7
  
  海因类含溴制剂
  
  有效成分大于20%的,在水温超过32℃时,若水体内三天累计用量超过200克/(亩•米),会造成在脱壳期内的甲壳水生动物死亡。
  
  8
  
  菊酯类和有机磷药物
  
  除生物菊酯外,其余种类不得用于甲壳类水生动物。
  
  9
  
  辛硫磷
  
  对淡水白鲳、鲷毒性大。不得用于大口鲶、黄颡鱼等无鳞鱼。
  
  10
  
  碘制剂、季铵盐制剂
  
  对冷水鱼类(如大菱鲆)有伤害,并可能致死。
  
  11
  
  一水硫酸锌
  
  用于海水贝类时应小心,有可能致死,特别注意使用后缺氧。
  
  12
  
  代森铵和代森锰锌
  
  不可应于鳜鱼。代森铵用后易导致缺氧,使用后应注意增氧。
  
  13
  
  维生素c
  
  不能和重金属盐、氧化性物质同时使用。
  
  14
  
  硫酸铜、硫酸亚铁
  
  贝类禁用,用药后注意增氧,瘦水塘、鱼苗塘适当减少用量;30日龄内的虾苗禁用。鲂、鲟、乌鳢、宝石鲈慎用。
  
  15
  
  硫酸乙酰苯胺
  
  注意增氧,珍珠、蚌类等软体动物禁用;放苗前请试水;鱼苗及虾蟹苗慎用。
  
  16
  
  大黄流浸膏
  
  易燃物品,使用后注意增氧。
  
  17
  
  硫酸铜
  
  不能和生石灰同时使用。当水温高于30℃时,硫酸铜的毒性增加,硫酸铜的使用剂量不得超过300克/(亩•米),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。烂鳃病、鳃霉病不能使用。鳜禁用。
  
  18
  
  敌百虫
  
  虾蟹、淡水白鲳、鳜禁用;加州鲈、乌鳢、鲶、大口鲶、斑点叉尾鮰、鳜、虹鳟、海水章鱼、胡子鲶、宝石鲈慎用。
  
  19
  
  高锰酸钾
  
  斑点叉尾鮰、大口鲶慎用。
  
  20
  
  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
  
  若用于软体水生动物,轻者会影响生长,重者会造成死亡。海参不得使用。
  
  21
  
  盐酸氯苯胍
  
  若做药饵搅拌不均匀,会造成鱼类中毒死亡,特别是鲫鱼。
  
  22
  
  阿维菌素、伊维菌素
  
  内服时,无鳞鱼或乌鳢会出现强烈的毒性。
  
  23
  
  季铵盐碘
  
  瘦水塘慎用。
  
  24
  
  杀藻药物
  
  所有能杀藻的药物在缺氧状态下均不能使用,否则会加速泛塘。
  
  附:渔药配伍禁忌
  
 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,注意渔药配伍禁忌,对于提高药物疗效、减少毒副作用、降低用药成本都非常重要。
  
  碘及其制剂与氨水、氨盐类混合生成爆炸性磺化物;与碱类生成碘酸盐;与重金属盐类生成黄色沉淀;与硫代硫酸钠、盐酸氧化脱色;与生物碱共用会变成蓝色;与挥发油、脂肪油共用会分解失效;与碱性药物、抗胆碱药共用会使本药物的吸收减少。青霉素与碱性药液混合逐渐失效;与酸性药物分解失效;与氧化剂、高锰酸钾、过氧化氢溶液混合失效;与重金属盐,如铜、汞、铅等混合失效。
  
  生石灰不能与漂白粉、钙、镁、重金属盐类、有机络合物等混用。
  
  漂白粉不能与酸类、福尔马林、生石灰等混用。
  
  高锰酸钾与有机物如甘油、酒精等混合还原脱色失效;与氨及其制剂混合呈絮状沉淀失效;与甘油、药用盐酸研磨时可爆炸。
  
  新洁尔灭为季胺盐类表面活性剂。不能与碘、过氧化钠、氧化剂合用;不能与肥皂、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混合。
  
  硫酸铜与氨溶液生成蓝色沉淀;与盐酸及其制剂生成暗褐色沉淀;与碱性液体生成深蓝色沉淀;放置过久或加热呈黑色。敌百虫不能与碱性药物一起溶解混合使用;溶液长久放置逐渐分解失效;与含磷农药一起使用会产生拮抗作用失效。

本文转自【水花鱼、中国水产频道论坛】
  
转载声明

1、本网站所有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的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资料,版权均属于水产前沿网原创(独家)所有,非经授权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,授权转载时须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。

2、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,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。

3、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(独家)文章,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。

扫描二维码手机阅读

鸡蛋

雷人

酷毙

漂亮
1

鲜花

刚表态过的朋友 (1 人)

最新评论

重点推荐

讨论热点

    微博互动

    免责声明:

       1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水产前沿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水产前沿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    
       2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水产前沿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    
       3、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15天内来电或来函与水产前沿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020-85595682。

    回顶部